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
1、公司于2025 年 4 月 2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详见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2、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公告的2024年年度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5月6日起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辞职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陈志华先生,因个人原因于近日提出辞职,自其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不再担任总经理。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二、上述人员的辞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 本次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
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二) 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陈志华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后,公司已对其工作分工做出相应调整,由董事长刘鹏先生暂代总经理职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感谢。
三、备查文件
陈志华先生的《辞职信》。
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7日